榆紀發(fā)2015[3]號
關于嚴明黨和國家工作人員辦理婚喪事宜申報紀律的通知
各縣區(qū)委、紀委,市委各部門,市級國家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紀檢組(紀委),各人民團體黨組,市屬各企事業(yè)單位紀委(紀檢組),各紀工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弛而不息糾正“四風”,根據(jù)《中共陜西省委辦公廳關于規(guī)范領導干部家庭婚喪嫁娶行為的通知》(陜辦發(fā)[2014]26號)和《中共榆林市委辦公室關于嚴禁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規(guī)定》(榆辦字[2014]109號),現(xiàn)就黨和國家工作人員辦理婚喪事宜申報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確申報對象。
全市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xié)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從事公務活動的工作人員和已退出現(xiàn)職但尚未辦理退休手續(xù)的干部操辦本人、直系親屬的婚喪事宜,均應按規(guī)定進行申報。同一家庭中多人適用申報規(guī)定的,由職務最高的人員進行申報。
二、嚴格申報制度。
單位主要負責人操辦婚慶事宜,在操辦7個工作日前,向上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本單位紀檢組(紀委)書面申報。單位其他申報對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在操辦7個工作日前,向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紀檢組(紀委)書面申報,經(jīng)批準并向上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報告后方可辦理?;閱适乱撕?0個工作日內(nèi),申報人將實際操辦情況(包括參加人數(shù)、使用車輛、活動規(guī)模、花費和收受禮金禮品等)經(jīng)單位紀檢組(紀委)簽注意見后書面報告上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
三、強化監(jiān)督檢查。
各級黨委(黨組)書記是本地本部門本單位規(guī)范領導干部家庭婚喪嫁娶行為的第一責任人,要通過及時提醒、誡勉談話、責令檢查等形式,加強對班子成員及管轄范圍申報對象的管理教育。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機構)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jiān)督責任,通過明察暗訪、受理投訴等方式,運用廣大群眾和新聞媒體的監(jiān)督作用,加強對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婚喪事宜的事中、事后監(jiān)督檢查。
四、堅決查處問責。
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嚴從執(zhí)紀,對應報告而未報告的,要進行誡勉談話;嚴格“一案雙查”,對違反規(guī)定大操大辦、造成惡劣影響的,既要嚴肅追究當事人直接責任,又要嚴查黨組織主體責任和紀檢監(jiān)察機關監(jiān)督責任,并在全市公開通報曝光,確保嚴禁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規(guī)定》落實到位。
附:1、《黨和國家工作人員辦理婚慶事宜申報表》
2、《單位主要負責人辦理婚慶事宜申報表》
3、《黨和國家工作人員辦理婚喪事宜報告表》(事后)
中共榆林市紀委
2015年4月29日
黨和國家工作人員辦理婚慶事宜申報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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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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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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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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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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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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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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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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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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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配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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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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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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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請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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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請人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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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請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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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紀律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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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準鋪張浪費、大操大辦、借機斂財; (二)不準動用公車、公物、公款; (三)不準收受非親戚關系人員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 (四)不準以分批次、多地點辦理,或者采取分別宴請、化整為零的方式變相大操大辦; (五)不準影響正常公務活動、工作秩序; (六)不準搞有損社會公德的庸俗活動或封建迷信活動; (七)不準向工作分管范圍內(nèi)的單位、個人以及服務對象送請柬、發(fā)短信、打招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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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監(jiān)察機構 意見 |
(蓋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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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人意見 |
(蓋章):年月日 |
申報人(簽名):
年月日
單位主要負責人辦理婚慶事宜申報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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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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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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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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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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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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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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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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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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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配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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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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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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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請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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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請人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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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請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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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紀律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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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準鋪張浪費、大操大辦、借機斂財; (二)不準動用公車、公物、公款; (三)不準收受非親戚關系人員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 (四)不準以分批次、多地點辦理,或者采取分別宴請、化整為零的方式變相大操大辦; (五)不準影響正常公務活動、工作秩序; (六)不準搞有損社會公德的庸俗活動或封建迷信活動; (七)不準向工作分管范圍內(nèi)的單位、個人以及服務對象送請柬、發(fā)短信、打招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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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單位紀檢 監(jiān)察機構意見 |
(蓋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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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紀檢 監(jiān)察機構意見 |
(蓋章):年月日 |
申報人(簽名):
年月日
黨和國家工作人員辦理婚喪事宜報告表(事后)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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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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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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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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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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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操辦情況(包括參加人數(shù)、使用車輛、活動規(guī)模、花費和收受禮金禮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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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紀檢監(jiān)察機構監(jiān)督情況 |
(蓋章):年月日 |
報告人(簽名):
年月日